保持试验环境温度稳定在57+4°C ,以使电芯或电池样品外表温度达到57+4°C。将样品正负极用小于0.1Ω的总电阻回路进行短路,样品的外表温度恢复到57+4*C之后保持短路状态1小时以上。对电芯或电池必须进一步观察6个小时才能下结论。
结果:在测试过程中以及之后6个小时内,电芯或电池样品外表温度不超过170°C ,无解体、无破裂和无着火现象发生。
每个测试电池样品正、负极采用阻值< 0.1Ω的Cu线短接,电池放电直至起火或爆炸,或直至电池完全放电,壳体温度重新降至室温停止。试验分别在室温和55+5°C的环境下进行,电池在室温和55+5°C达到与环境平衡稳定后再短接。除非制造商指明是串联或并联,电池应单独测试。对于串联或并联应用,另外五套电池需进行测试,采用电池的最大数目根据所用串/并联数目定。当电池中有过流或热保护装置时且已经过UL认证的,需将电池在保护装置未打开的最大负载情况下测试,没有认证过的保护性装置则须将之短接。
结果:不起火,不爆炸,外壳或电池壳体温度不超过150°C。
将电池组充满电后,分别放置在20°C +5°C和55°C+5°C的环境中,短路电池组的正负极端子,外部短路总电阻为80mΩ+ 20mΩ。对于移除保护电路或者没有保护电路的电池组短路24h ,对于保留保护电路的电池组短路至保护电路动作。
结果:不起火,不爆炸,不漏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