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池进行寿命试验前,应以0.2C5A电流放电到终止电压,以1C5A恒流充电。在(20士5)°C环境温度条件下,当电池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,改为恒压充电,
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.05C5A时停止充电,搁置20min,以1C5A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,搁置20min,再进行下一个充放电循环,直至连续两次放电时间小于42min,则认为寿命终止。
结果:循环寿命应不少于300次,且试验期间应不漏液。
在环境温度23°C±2°C的条件下,按制造商规定充电结束后,搁置0.5h~ 1h,以1.0lout电流放电至截止,搁置0.5h~1h,
再进行下一个充放电循环,直至连续三次有效输出容量小于其额定容量的60%,则认为寿命终止(连续= E次不达标有效输出容量不记入容量循环总次数)。
结果:循环寿命应不少于300次,且试验期间应不漏液。